一、檔案接收
(一)服務對象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按照人社部發(2014)90號】所列范圍
(二)檔案要求
1、按規定轉入的人事檔案要求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如實反映存檔人員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職務任免、職稱評審、獎勵處罰、 政治面貌等基本情況
2、轉遞檔案時應嚴密包封并填寫檔案轉遞通知單
3、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三)接收流程
憑身份證申領調檔函→原檔案單位調檔→機要轉入檔案
二、檔案轉遞
(一)服務對象
檔案存放在廣州人事檔案托管中心的個人或所在單位
(二)辦理材料
調檔函(單位接收函)、身份證(非本人辦理,需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
三、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歸檔
(一)服務對象
檔案存放在廣州人事檔案托管中心的個人或所在單位
(二)辦理材料
身份證 歸檔的材料
(三)辦理流程
對提供歸檔的材料進行鑒別,符合要求的歸檔,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
四、檔案查(借)閱
(一)服務對象
檔案存放在廣州人事檔案托管中心的個人或所在單位
(二)檔案查(借)閱要求
按《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制度》辦理
(三)辦理材料
單位介紹信 身份證(工作證)
五、依據檔案記載出具相關證明
(一)服務對象
檔案存放在廣州人事檔案托管中心的個人
(二)證明主要種類
存檔證明 經歷證明 親屬關系證明 無犯罪記錄證明等
(三 )辦理材料
身份證(非本人辦理,需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
六、為相關單位提供政審(考察)服務
(一)服務對象
檔案存放在廣州人事檔案托管中心的個人
(二)政審(考察)服務主要種類
參軍政審 錄用考察 入黨政審 出國(境)政審 升學政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