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寄存到檔案館,又聽說國家有政策不讓檔案館對企業提供收費服務了,有這回事嗎?
回答:
是的,這是國家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2013年發布的通知(財綜〔2013〕67號)。隨后,國家檔案局在發文中明確要求,全國各級檔案部門(含各級各類檔案館)必須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所有利用檔案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凡未按規定取消相關收費的,將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因此,各級檔案館,將陸續清退非進館單位的企業檔案。已經將檔案存入檔案館的企業,要及時與檔案館工作人員聯系,咨詢轉移檔案的具體事宜。也許你所在的檔案館并未通知你轉移檔案,但這個事情是隨時可能發生的,負責企業檔案管理的部門要非常重視此事,提早安排,防止被動,因為尋找合適的檔案寄存地點是需要時間周期的。
注:政策原文參見國家檔案局網站